“食品安全條例”征民意今天截止———
現(xiàn)在越來越多的食品包裝上印有“綠色、放心、示范”等稱號,但到底如何綠色、使人放心卻并未標明,這樣的食品包裝很容易誤導消費者,有市民建議本市食品安全條例中應規(guī)定取消這些冠名或嚴加管理。
今天是《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集民意截止的日子,數十位市民向市人大常委會征集意見組提出己見。有市民建議,本市應建立方便的食品產品質量公眾自鑒定渠道,在市場、超市內設置產品信息讀取設備和相關信息發(fā)布設備,使消費者購買商品后可立即查詢該商品是否符合要求,獲知準確的商品成分、生產日期等信息,這樣,市民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就可以及時舉報,從而將不法生產經營者置于廣大群眾監(jiān)督下,提高舉報有效性和執(zhí)法針對性。還有市民提出,目前大型超市基本能做到合法經營,關鍵是小餐館、小作坊和批發(fā)市場的食品安全問題比較突出,建議加強這方面規(guī)范。特別是超市出租攤位進行食品加工的現(xiàn)象較多,在條例中應當明確這類食品加工者應取得行政許可。對于向無證、無照商販提供場地的,應當追究場地提供者的法律責任。
市民意見將被匯總整理提交立法機關。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,立法機關高度重視民意,草案修改過程中將充分吸納市民的好點子好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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